摘要:天津智慧和平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施工劳务入围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受天津智慧和平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智慧和平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施工劳务入围项目(招标编号:tJJr-2023ZB-031)实施招标。现邀请符合资...
天津智慧和平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施工劳务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天津智慧和平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智慧和平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施工劳务入围项目(招标编号:tJJr-2023ZB-031)实施招标。现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招标内容
天津智慧和平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施工劳务入围项目,完成天津智慧和平科技有限公司承揽的施工项目的劳务服务工作,共计入围三家劳务单位。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负责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或负责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或负责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6月至开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或2022年度整年的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6月至开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受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受权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法人(或 负责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和受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投标人现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于 2023年3 月1日至 2023 年 3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2 时至 5 时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 500 元人民币,标书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信用记录查询
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经查询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按废标处理。
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至评审结束时止,由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上查询。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由招标人通过截屏的方式留存并签字确认。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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